第五话(2 / 2)

在那种日子里,养成了我一个自命孤傲的神经性格。然后,直到遇到他。

我爱的人,也是,爱我的人。

一个巴掌拍不响,单方面的付出永远只会缔造出一方的悲剧,尽管你是多么的坚强。

那是一个雨后的傍晚,在校园的过道上,各年级学生来去匆匆。跑上楼道,左闪右避地回到了课室,课桌上放着一包方包,而座位上坐着的是我的班主任。老师开玩笑说,你们班长这么喜欢吃方包,你们以后叫她芳包就得了,反正她名字里也带有一个芳字。我尴尬地笑了笑,没回话。

等着老师走开后,我同桌拿出一给我,对于这,我印象中只记得是关于特种兵的小说。那阵子书荒啊,啥书都拉过来瞅一瞅。不过说真的,那也的确是对了我的胃口,看得不亦乐乎。

那时候我们上课啊,一个二个都是不专心的货。除了班里好学的那么几个同学,其他的都是上课看书的看书,玩手机的玩手机,为了避开老师的突击检查,每个人的桌面上都摆着厚厚的一栋栋书,除了偶尔伸长脖子看到头,其他时间,你只能看到他们的脑瓜顶。

自我们上一届的高考生开始,高考制度大改革,实行大文大理的应考方式。总得来说就是分开文理科。想当然,我选的是文科。因为我是一个极其偏科的人。而且单只文科,我也是偏科得要死不活的。语文老是争破头,数学英语差得连我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写的答案。政治挂在中央半上不下,地理时好时坏,更多时候是惨不忍睹。而历史呢,我野史到可以,正史部分一般般。

高考那天,适逢病了,还发起了低烧。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怯考,考试开始了半个小时我一个字都没有下笔,一个劲地捂着嘴巴想吐。现在回想起来,幸好那时候没有举手跟监考老师说,要不然我接下来整个高考就玩完了。当时我是那种一泄气就完蛋了的人。断断续续地把试卷完成了,作文也是分了三次才写得完。还记得那时候的作文题目是:回到原点。作为一个文科高考生,我的作文可谓是闻风起舞啊。只可惜那时候神志不清,考完了我差点还怀疑我到底作文有没有写完。

高考成绩出来了,想当然的差啊。不过语文成绩也是超出了意外,我欣然接受,总有可取之处不是?

有人说,高考是注定了你的一辈子。学习是学生的本分,也是学生的首要任务。那仅限于学习,伴随而来的考试、测试,只不过是一把枷锁。应试式教育摧残了许多人,也缔造了许多人,你不可以说他不好,你也不可以说他好。但是,无论好坏与否,先要搞清楚的是本分是什么,首要任务是什么,现在最应该做的是什么!骚年,来谈一谈。

黎明前的黑暗,我遇到了我的启明星。

一首周杰伦的青花瓷,我们邂逅了彼此。那时候青涩的你却给了我最大的勇气,去冲破那些所谓的约束,跟随自己的心去争取。

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在感情方面会那么幸运,至少在那之前不会。以前我问你,你那时候到底喜欢我什么呢?我那么凶悍,因为一件细小的事情老是挑你错处,害你出丑。你说,喜欢就是喜欢了,没有那么多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