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笑人的事,阿爸和汉今都说是捡的。
至于什么一定要说是捡的,没人知道原因。
经办人见钱的主人找来了,很怕我要求退回,反复说修路是为下一代人建设的千秋伟业。
而我反复求证,公安局使用过非法手段没有,也表明了我的身份在边城这地方,也不是没有名份的人。要找几个当年当官的老领导,还是能找出来几个。
经办人很负责地肯定,捐款全是自愿,从未使用过任何不法手段。
还说,一千元都可以闹出人命,何况是几十万的巨款。
这话很中肯,我认为可信。
经办人主动说可以将捐款人名字换成我的,正好也在建设捐款人石碑,准备立在边城广场。
只不过,需要我提供这笔钱的由来和证据。
听到这,我那还有心情要这破名,只说不用,就算到公安局名下。
本想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,没想到,他们居然不领情,全部捐完。
现在的问题,不是政治,不是生病。
那是什么原因要让他们全部捐呢?这不是有毛病么?一家人都有病吗?
离开公安局,我一点心情没了,原本可以让自己骄傲的资金支持。
现在却家人一分没用上,还闹不清何等原因。
我不敢去找胡清泉,因为,七七打了汉晨。
他的性格我清楚,谁也不可以欺负汉晨,而我赔的钱,汉晨直接撕了。
可见,他们两口子也知道内情,找也没用。
出了边城不远,在河滩边,一名穿着时髦的女子,被几名老老少少男女打得在地上跪着。
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也不想看。
叫七七开车赶路,她回头看了几眼,叹息说:“该不会是偷了人吧?”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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